帶鋸機一般為手工操作,鋸割較大工件時應配備兩人,上下配合。進行直線鋸割時,上手將工件把穩,貼緊鋸比,水平地向前推進,長料可稍稍接線員起,使工件后端不低于臺面。進料速度應根據材料性質和工件大小適當控制,禁止猛推猛拉和碰撞鋸條。在工伯過鋸背200毫米時,下手方可接拉。工件后端接近鋸齒200毫米時,上手即應脫手,靠下物將工件拉鋸完畢。開車后鋸條未達到較高轉速時,不要送進工件,以免突然增加電機負荷。
在工作過程中如出現夾鋸的情況,應由下手將工件鋸口向兩邊用力分開,切勿倒退,以免鋸條掉落。出現跑鋸、竄條(鋸條前后擺動)等情況,即應停車,對鋸條、鋸料(路)、鋸卡、鋸輪等進行檢查,待鋸條正常運轉后,再進行鋸割。當工作臺面鋸條通路有碎木雜物阻塞時,應用木棍撥離 ,切勿用手指撥弄。為防止鋸條、鋸輪輪面上粘結樹脂木屑,增加鋸條、鋸輪之間的摩擦和阻力,工作中可用煤油擦洗。
鋸條夾在鋸卡子中間,鋸齒齒底應與鋸卡子外緣成一直線,鋸條不能夾的過緊,應能在鋸卡子中間滑動,兩邊要留有空隙,每邊空隙約0.04~0.08毫米。鋸條后背約離滑輪0.8毫米,如果鋸條空轉時就已經接觸到滑輪,即說明鋸條靠后,或滑輪靠前,或鋸條適張度消失,應調整上鋸輪或滑輪,或將鋸條卸下再行檢查碾壓修整。